20日,國務院金融委宣布推出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yǎng)老金管理公司等11條金融業(yè)對外開放措施。目前,國內只有1家由建行設立的建信養(yǎng)老金管理公司。銀保監(jiān)會表示,允許外資設立養(yǎng)老金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加主體類型,增強市場活力,引入成熟養(yǎng)老金管理經驗,提升養(yǎng)老金投資管理水平。
1、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yè)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
2、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yè)銀行理財子公司。
3、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
4、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yǎng)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
6、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規(guī)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25%。
8、放寬外資保險公司準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
9、將原定于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
10、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
11、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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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